“守合同 重信用”倡议书
2015-01-16 16:37:13    点击量:0

“守合同 重信用”倡议书


全体会员企业:
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,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。守合同重信用,体现了民事法律要求和社会责任,体现了市场经济必备的道德理念和法律意识,反映了经济交往赖以维系和发展的基础。协会向全体会员企业倡议: 请全体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广东省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公示,树立“诚信为本,操守为重” 的市场经营理念,建立现代企业合同制度,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,加强企业信用管理,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。

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领取营业执照并营业满一年;
(二)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;
(三)能全面、实际地履行合同,除不可抗力、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,合同履约率达100%;
(四)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;
(五)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、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公示。

二、申请材料
(一)《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》;
(二)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(三)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,需提交上一年度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》复印件。
 

三、注意事项 
(一)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接受企业网上申请,2015年3月15日截止。申请公示的企业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”,在网上填报企业公示申请,并下载打印《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提交相关的书面材料。(参加连续年度公示申请的企业需附上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》复印件);
(二)企业在网上提出申请后,须将相关书面申请材料提交给我协会进行核查推荐;
(三)如在申报时有疑问,欢迎致电协会秘书处咨询,电话:0757-27337481。